日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针对近年来充斥网络的恶意炒作、奢靡炫富等不良风气,征求意见稿指出:不得推送《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明确的违法和不良信息,特别是恶意炒作娱乐八卦、绯闻隐私、奢靡炫富、审丑扮丑等违背公序良俗内容;不得关联某一话题集中推送相关旧闻,恶意翻炒。征求意见稿指出,本规定所称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是指通过操作系统、终端设备、应用软件、网站等,以弹出消息窗口页面形式向互联网用户提供的信息推送服务。本规定所称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是指提供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的操作系统、终端设备、应用软件、网站等所有者或者运营者。
征求意见稿强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审核、生态治理、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管理制度。
此外,征求意见稿指出,不得设置诱导用户沉迷、过度消费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伦理道德的算法模型;不得滥用个性化弹窗服务,利用算法屏蔽信息、过度推荐等;不得滥用算法,针对未成年用户进行画像,向未成年用户推送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信息。
征求意见稿明确,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违反规定的,由网信、电信主管及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警告、罚款、暂停弹窗功能、停止服务等措施。